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助金评审方案
根据学校研究生院《关于做好2018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研院〔2018〕72号)文件的精神,结合我院各学科、专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 组织管理
医院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,统筹领导、协调和监督并负责我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。各教研室/科室成立评审工作小组(由教研室/科室党政领导、2018级导师组成),负责完成本科室2018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助金的评审工作。
二、评审对象
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8级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。
2018年录取但保留入学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参与本次评审。该类学生所获得的奖助金,待其正式入学后再行发放。2017年录取,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到2018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;因已参加2017年奖助金评审,确定获得奖助金等级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与本次评审。
国家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,符合评审资格的可享受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。
后期调剂或以候补录取方式最终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符合评审资格的,享受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。
三、奖助金类别与金额
博士研究生
1.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学业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学业助学金。其中,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,国家助学金、学业助学金按月发放。
2.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共分为三等,各等资助金额分别为(未含导师配套经费):
等级 | 学业奖学金 | 国家助学金 | 学业助学金 | 总金额 | |
一等奖助金 (优生优培) | 10000元/年 | 1250元/月 | 2500元/月 | 55000元 /年 | |
二等奖助金 | 10000元/年 | 1250元/月 | 2200元/月 | 51440元/年 | |
三等奖助金 | 10000元/年 | 1250元/月 | 1000元/月 | 37000元/年 | |
其中,一等奖助金(“优生优培”资助计划)的具体资助办法按照《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“优生优培”资助计划实施办法》执行;二等、三等奖助金的导师配套办法按照《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》执行。
四、奖助金名额分配及评审原则
博士研究生:
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博士奖助金名额:一等奖助金(优生优培资助)名额4人,二等奖助金名额26人,三等奖助金名额(录取博士生总人数减去一、二等奖助金及在职定向人数)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分开评定。
1.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助金名额用于资助各学科列入“优生优培”资助计划的研究生,按《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“优生优培”资助计划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2. 博士研究生二等奖助金名额分配,由医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综合我院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生(本科直博生)以及全国统招考生的招生规模按比例进行分配,适当向本科直博生倾斜。本科直博生原则上直接推荐获得二等奖助金(医院二等奖助金总指标减去本科直博生名额后,硕博连读生占比80%,公开招考生占比20%),硕博连读生则以硕士以来的必修课成绩的算术平均分(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)为主要推荐依据进行综合评定,全国招考生则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(英语+业务课1)进行推荐排序,综合评定。
3. 符合评审资格,且未获得一等、二等奖助金的,可获三等奖助金。
五、奖助金的评审工作时间安排
(1)6月初公示奖助金评审方案及奖助金名单(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)
(2)学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审核评审结果,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与研究生录取名单同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个工作日。
(3)7月份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获奖助金名单。
六、其它事项
本办法未尽事项,以学校研究生院及医院相关文件为准。
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教育处研究生科
2018年6月5日